2011年吉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号)
为了满足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2011年拟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纳入本次集中公开招聘的省直21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7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65名,其中职员岗位53个、专业技术岗位212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197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7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11年5月4日8:30—5月9日16:30,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进行报名。
其中,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6日11:30(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的截止时间为5月6日16:00),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详见《关于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考生报考时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责任自负。
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仲裁,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裁决。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以及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体能测试未通过考生,5月9日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5月9日16:30前报名或改报审查未结束的考生,于5月10日11:00完成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资格审查未通过且经申请仲裁仍未通过的、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审查未通过,不再进行报名受理。所以,提醒各位考生,报名时间应尽量提前,因报名时间滞后而导致审查人员不能完成审查任务且已经到审查截止时间而影响考生报名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要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标准为:参加笔试的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人、《通用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免笔试的只缴纳报名费25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5:00。网上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必须在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缴费。
(三)打印准考证
5月22日8:30—5月29日9:30,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相关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报考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2.每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4.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部分招聘岗位,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是否免笔试,详见附件(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省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并进行全省通报。
四、招聘考试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报考职员岗位人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甲);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乙)。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09:00——11:00 《通用知识》(甲、乙)(120分钟)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可于6月8日后,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笔试成绩查询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可采用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考生。
面试前3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9995765、89995768(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7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1)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事厅 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决定,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17名。其中省直机关155名;市州直机关114名;县(市、区)直机关406名;乡(镇、街道)机关291名;公安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51名。招考计划及招考条件详见各地、各部门的招考简章,并以招考简章为准。省直和各地区的具体招考部门、职位、报考条件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各地组织、人事部门于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7日止,陆续在吉林省人事厅网站()、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和当地新闻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4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6.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7.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7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8.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4月28日前在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县乡机关及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工作时间累计2年以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以往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2007年全省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分两种方式进行。报考省直(含长春市、四平市的省垂直管理系统及公安机关)、延边州和辽源市所辖机关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市及其所辖机关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今年省直(含长春市、四平市的省垂直管理系统及公安机关)、延边州和辽源市所辖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 时间:4月18日——4月24日。 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未能通过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网络报名时,可在省直(考区设在长春市)、延边州、辽源市中就近选择一个考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名方法和考区设置情况及报考注意事项可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 4月18日——4月24日。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进行复核。再次报名资格审查和复议裁决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 时间:4月27日——4月30日。 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4)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4日至5月19日。 已被确认的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4月27日至4月28日。 除省直(含长春市、四平市的省垂直管理系统及公安机关)、延边州和辽源市所辖机关外,其它机关招考公务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详见当地党委组织、政府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或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2007年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和二张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b铅笔及钢笔(碳素笔、圆珠笔),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根据招考职位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网络报名考生必须在4月18日--4月24日期间报名,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招考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 (7)面向乡镇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招考的职位,报名的考生应为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且任村党支部书记1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左右(197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本人自愿报名,经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8)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网上报名的考生在4月24日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事厅15楼1510室,电话:0431—85611136)联系。未联系的,视为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9)网上报名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请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审核(考生在长春市以外的,可将上述材料传真到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5611135)同意后,可免缴其考试考务费用;现场报名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请携带上述证件到报名现场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2个部门(单位)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7日下午16:00。
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
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份,即到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
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9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431—88690739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0431—88905834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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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22
吉林招聘公告2022在此,大家可以在网信息栏目中查看吉林事业单位各地市的招聘公告,也可以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各地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一、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22 吉林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 吉林省直 1158 长春市 3364 吉林市 2033 松原市 1092 四平市 796 通化市 1531 白城市 130 白山市 588 延边州 952 辽源市 400 二、吉林事业单位招聘情况2022 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22